试用期怀孕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需要补偿吗)
导读:在试用期怀孕被用人单位辞退,这可是违法的哟。员工有权利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其实可以让单位给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呢。经济补偿是根据劳...
试用期怀孕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导读:在试用期怀孕被用人单位辞退,这可是违法的哟。员工有权利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其实可以让单位给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呢。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呀,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别傻傻地忍气吞声,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试用期怀孕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试用期员工怀孕,雇主终止劳动协议属非法解约。员工有权要求继续执行协议,也可索赔,赔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长计,满一年付一月工资,不足半年付半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其实可以仲裁吗
若女性员工处于孕期便遭遇解雇,依法可向相关机构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之下,企业在孕妇员工的医疗保健环节享有特定权益。在试用期阶段,虽然企业有权评估员工是否达到职责要求以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但除非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否则不得仅仅依据怀孕原因实施解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其实可以不签离职单吗
若您在试用期因怀孕而遭遇解雇,首先要明确的是,您有权拒绝签署辞职协议。这是因为在孕期内,用人单位通常无法任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除非该员工出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特殊情况。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怀孕却遭到了解雇,那么这无疑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显然是需要赔偿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怀孕员工是不其实可以辞退的,对于用人单位强行辞退怀孕员工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赔偿。一、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需要补偿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劳动者试用期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辞退原因来进行认定,对于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员工的,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的,但如果是员工本身就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就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