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超过一年还有效吗(工伤鉴定后是否长期有效)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一般得在工伤治疗稳定之后才去做,而且从公布那天起,有效期是一年哦。要是这一年里没提出赔偿要求,那法律效力就没啦。工伤呢,说的就是在工作的时...
劳动能力鉴定超过一年还有效吗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一般得在工伤治疗稳定之后才去做,而且从公布那天起,有效期是一年哦。要是这一年里没提出赔偿要求,那法律效力就没啦。工伤呢,说的就是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不好的因素影响,或者得了职业病这种伤害啦。认定的有效期呢,是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等治疗好了稳定下来,并且出现残疾了,这时候就其实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啦。一、劳动能力鉴定超过一年还有效吗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经治疗伤势相对稳定并出现残疾状况,对其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更准确吗
首先值得指出的是,两次鉴定结果的确存在不同的可能性。
然而,若要申请进行伤残等级的重新鉴定,则需前往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单位未必能在程序之外发挥影响。请注意,省级鉴定结果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即为最终鉴定结论。即便再次申请工伤鉴定,成功的概率也并非绝对的。毕竟,工伤鉴定属于例行的劳动能力鉴定,且在两次鉴定结果存在分歧时,以最后一次的鉴定结果为准。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其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法律上如何规定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由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或其雇主提出申请;随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得到批准之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将会向相关的用人单位以及受鉴定员工发出关于鉴定事项的通知;紧接着,劳动鉴定委员会会选任专门的劳动鉴定医院,并聘请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鉴定专家共同组建技术鉴定小组;
最后,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劳动法规以及鉴定小组所提供的鉴定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将给出最终的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其实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通常在工伤治疗稳定后进行,且自公布起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未提出赔偿请求,将失去法律效力。工伤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受到的不良因素或职业病伤害,认定有效期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经治疗稳定并出现残疾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超过时效可否申请工伤鉴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超过时效可否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超过时效可否申请工伤鉴定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未申请伤认定的,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治疗伤情稳定后,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
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
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工伤认定超期的,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