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追诉期限是多久怎么计算(追诉期限的计算)
导读:劳动争议追诉期限也就是仲裁时效,通常是一年哦。从咱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咱向对方主张权利啦,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啦,又或者对方同...
劳动争议追诉期限是多久怎么计算
导读:劳动争议追诉期限也就是仲裁时效,通常是一年哦。从咱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咱向对方主张权利啦,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啦,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啦,这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仲裁时效期间得重新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咱没法在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那仲裁时效就中止啦,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期间又继续算。要是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可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从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啦。一、劳动争议追诉期限是多久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追诉期,即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时效因主张权利、对方同意或寻求救济中断,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中止时效,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时效限制,关系终止后,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追溯时间规定多久结束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当事人须留意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意识到权益受损或应知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争议,劳动者有一年仲裁期维权。劳动关系终止后,也需在一年内提出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追溯期从什么时间起算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对拖欠报酬的争议可随时申请仲裁。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须在一年内申请仲裁。例如,若劳动者离职后发现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应在离职后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追诉期限,也称为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追诉期限的计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追诉期限的计算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关于追诉时效,还需要关注的便是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的问题。
所谓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一旦消失,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
所谓追诉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致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
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有两种:
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般在确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时候,往往要结合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才行。
而原则上最长的追诉时效是20年,不过即使是在20年之后,认为仍有追诉必要的话,也是其实可以报经最高检批准继续追诉。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追诉期限的计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