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处理(公司擅自调岗并经济性裁员怎么赔偿)
导读:企业在经济性裁员时,要是员工不同意调岗,那可得小心处理啦。得先看看自己的裁员行为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些条件和程序哦。要是合法呢,就得多跟员工沟通,把调岗的...
经济性裁员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处理
导读:企业在经济性裁员时,要是员工不同意调岗,那可得小心处理啦。得先看看自己的裁员行为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些条件和程序哦。要是合法呢,就得多跟员工沟通,把调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给讲清楚。要是员工还是不愿意,企业虽然其实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呢。这可是得按规矩来的,可不能随便乱来哦。一、经济性裁员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处理
在实行经济性裁员决策期间,针对员工可能提出的不同意调岗意见,企业务必审慎对待并采取适当措施。首要任务便是对企业自身实施裁员行为是否满足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只要裁员行为合法合规,企业便有责任与员工进行深入且全面的沟通,详细阐述调岗的必要性以及其合理性所在。然而,若员工仍然坚持反对,那么企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在此过程中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其实我们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是指需要裁多少人以上
经济性裁员指企业裁减员工超二十人或未超但达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通常因生产运营重大变化,须依规实施。企业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听取意见,将计划报劳动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其实我们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经济性裁员怎么补偿员工
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要给被裁员工经济补偿。按规定,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性裁员时,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企业需要谨慎处理。首先,企业应审查自身的裁员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裁员合法,企业应与员工充分沟通,说明调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若员工仍拒绝,企业其实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擅自调岗并经济性裁员怎么赔偿
更改合同内容,涉及岗位调整和降薪,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劳动者不同意,单位擅自执行,劳动者有权以未获足额报酬为由,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前提是劳动者先前未接受调整。若劳动者自愿接受并离职,将不获补偿。一、公司擅自调岗并经济性裁员怎么赔偿
调整岗位和降低薪酬待遇皆属对原有劳动合同条款的修订与变更行为,其实我们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充分且适当的商议,并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一致意见后,签署书面协议加以确定。倘若在上述过程中,劳动者未能同意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调整岗位及降低薪酬的我们的建议,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如遇用人单位依然擅自实施此类措施时,劳动者有权以此作为未及时、全额支付其劳动报酬的理由,向相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请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关系,同时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劳动者已经明确表示接受了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调整岗位以及降低薪酬的我们的建议,并且在之后选择主动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须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擅自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其实可以吗
企业有权利对员工的工作场所进行调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其实可以任意而为。实际上,对工作场所进行调整被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更改,因此当用人单位决定调整员工岗位时,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并且还特别注明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经营需求来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场所,那么劳动者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包括变动工作岗位以及降低薪酬待遇等事宜,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务必首先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署书面协议予以确认。如果员工对此表示反对,而企业未经其同意便强行实施变更,那么员工有权依据未获得合理报酬这一理由,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必须确保自己在此之前并没有明确表示接受上述调整。反之,如果员工自愿接受了这些变更并选择离开公司,则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