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主要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导读:劳资纠纷处理有几种途径,包括洽谈、调节、仲裁和审判。洽谈就是双方直接坐下来好好商量。调节呢,是借助企业内部的调解机构,或者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还有相关的乡...
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主要有哪些种类
导读:劳资纠纷处理有几种途径,包括洽谈、调节、仲裁和审判。洽谈就是双方直接坐下来好好商量。调节呢,是借助企业内部的调解机构,或者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还有相关的乡镇街道组织来帮忙调解。要是双方谈不拢,就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他们来公正裁决。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其实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来处理。一、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主要有哪些种类
劳资纠纷的处理途径主包括洽谈、调节、仲裁及审判四种方式。
其中,洽谈即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直接的交流与协商,以期寻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策略。而调节则其实可以借助于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相关组织来完成。仲裁则是在当事人无法自行达成协议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
最后,若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仍不满意,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劳动者要注意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三、劳动争议赔偿标准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劳动争议赔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是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三是工资报酬,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未足额支付的应补足。四是社保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补缴并赔偿损失。五是工伤赔偿,根据工伤等级等确定相应赔偿金额,包含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此外,还可能涉及其他赔偿项目,如违约金、保密费等,具体需根据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确定。
劳资纠纷处理途径涵盖洽谈、调节、仲裁与审判。洽谈是双方直接沟通协商。调节则借助企业内部调解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相关乡镇街道组织。仲裁是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公正裁决。若仲裁结果不被接受,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一、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来划分,可分为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开除争议、辞退争议、辞职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培训争议等等。
二、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裁审自择”、“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
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裁审衔接”的单轨体制。
1、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2、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
4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书。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用人单位的一些侵权行为,除了生气,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与用人单位抗争、怎么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小编我们的建议在实际处理劳动争议之前,最要先了解清楚自己遇到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种类中的哪一种,这样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处理起来才会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