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扣钱犯法吗(员工主动辞职单位能扣钱吗)
导读: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雇主辞职,雇主不能没理由就扣员工工资。反过来,如果员工没按照规定提前通知辞职,给雇主造成了经济损失,雇主其实可以要求赔偿,但赔偿的...
员工辞职扣钱犯法吗
导读: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雇主辞职,雇主不能没理由就扣员工工资。反过来,如果员工没按照规定提前通知辞职,给雇主造成了经济损失,雇主其实可以要求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得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便就扣钱。雇主得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实际损失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这样处理才合法合规。一、员工辞职扣钱犯法吗
假设雇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并提出辞职申请,那么用人单位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除其薪资。
然而,若雇员未能按照既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导致用人单位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向该雇员索取相应的赔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所主张的赔偿金额亦应遵循严格的法律标准,而非任意妄为地进行扣除。换言之,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其实际损失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辞职扣除多少合理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向用工主体提出离职,使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克扣或拖欠其薪酬。
然而,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告知义务而突然离职,给用工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该用工单位有权依法请求劳动者赔偿相关部分的损失。但是,索赔的数额必须要与实际产生的损失相匹配且需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对于遵循法律规定程序离职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则无权扣除其应得的薪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员工辞职扣工资违法吗
劳动者在离职之际被扣除薪资的行为一般来说均属于违反劳动法规之举。依照常规操作规范,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规范的流程及条款正式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理由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应得薪资。
然而,若劳动者因未能完成工作交接或其他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则用人单位同样需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并且对于扣除薪资的数额也需要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上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雇员依法提前通知辞职,雇主不得无故扣薪。反之,若雇员未合规预告辞职致雇主经济损失,雇主可索赔,但索赔金额需依法合理,不得随意扣除。雇主需凭确凿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及具体赔偿额,确保合法合规处理。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能扣钱吗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是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允许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主动辞职也是辞职中比较常见的情形,这是多半都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而需要辞职,而要是单位以此为借口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则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一、员工主动辞职单位能扣钱吗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其实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其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其实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其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其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其实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其实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其实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其实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主动辞职能得到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鉴于员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无论何种原因都让劳动者打一份辞职报告或填写一份《辞职申请表》,并声称只是履行离职手续。而事实上是他们在给劳动者设置陷阱,因此劳动者切莫轻言辞职,以免上当受骗。
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时候,对于其之前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其实我们应当及时作出结算,至于什么时候支付,其实可以是在办理完辞职手续之后,当然更多是按照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的时间来支付的。但不管怎样,用人单位都不能扣劳动者的工资,若是因为劳动者的辞职行为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其实可以要求劳动者作出赔偿,但这也不是扣劳动者工资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