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对旷工有规定吗)
导读:劳动法律法规对旷工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哦。要是员工旷工的话,那可就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啦,单位就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来解除劳动合同呢。到底旷工多少天其...
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
导读:劳动法律法规对旷工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哦。要是员工旷工的话,那可就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啦,单位就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来解除劳动合同呢。到底旷工多少天其实可以被解雇呀,这得由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制定啦。一般来说呀,连续旷工3天就会被当作解雇的条件呢。为了让规章制度合法又有效,那得经过民主程序去制定,然后还要向全体员工公布哦。这样一来,单位在员工连续旷工3天的时候,就其实可以依法去解雇员工啦,并且还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一、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法》对于旷工行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对于旷工行为所在的劳动者严重违犯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项情况,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至于究竟旷工多少天才足以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一重要议题,用人单位拥有决定权,其实可以在其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行业内广为接受的衡量标准通常为旷工达到三日即可触发解雇机制。若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能够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持续无故旷工累计达到3日便自动取消其职务,而且此类规定又其实我们应当经由公司内部的公开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有效地传达至每一位员工,那么当这样的情形发生时,法庭将依照现行法律予以充分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需注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约定,则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若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三、劳动法对请假未批算旷工吗
在劳动法中,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请假行为可能被视为旷工。但具体是否构成旷工需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批准的请假为旷工,且该规定已告知员工并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就可能被认定为旷工。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未对请假事宜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员工请假的原因、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等。总之,是否将未批请假认定为旷工,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
劳动法律法规对旷工行为有明确规定。员工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旷工多少天可解雇,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通常,连续旷工3天被视为解雇条件。为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这样,单位在员工连续旷工3天时可依法解雇,并得到法院支持。
劳动法对旷工有规定吗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对于旷工,我想大家都比较了解了,那么在旷工以后会受到什么样的代价呢?法律对于旷工的问题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介绍以下公务员旷工和企业员工旷工在法律上的处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
对旷工的规定主要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工会法》当中。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其实我们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其实我们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在对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其实我们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二、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
《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