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重新认定吗)
导读:工伤认定在特定条件下可重新认定。若当事人对原认定结论不满、认定过程有误或遗漏重要事实等,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认定需提供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如关键新证据...
工伤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
导读:工伤认定在特定条件下可重新认定。若当事人对原认定结论不满、认定过程有误或遗漏重要事实等,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认定需提供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如关键新证据证明与原认定不同或原认定依据有误等。申请有时间限制,从收到原结论起算,具体期限依法规定,办理要严格按程序要求。一、工伤认定其实可以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这事儿,在特定的条件下是能够重新去认定的。
通常来讲,如果当事人对之前的工伤认定结论不太满意,又或者是察觉到在认定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还有可能是遗漏了一些特别重要的事实之类的情况,那他们就其实可以在规定好的期限之内去申请重新认定。
重新认定这个事儿,得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还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行。
就好比说要是有那种新的特别关键的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工伤的实际情况跟原来的认定完全不一样,或者是原来认定所依据的那些事实以及法律方面存在着错误。
不过,这里得留意一下,重新认定的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都是从收到原来的工伤认定结论那一天开始算起,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具体的期限到底是多久,那得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而言之,重新认定这个事儿必须得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可不能马虎大意。
二、工伤认定其实可以网上申请吗
在不少地区,工伤认定是其实可以通过网络来申请的。
这工伤认定的申请方式,那可是得看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安排以及信息化建设到啥程度。
一般来说,有一些地区早就已经开通了网上申请的通道,申请人只要登录当地专门指定的政务服务网站,或者是相关的平台,然后按照人家要求的那样,一步一步地把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信息以及材料给填写好并且提交上去就行,像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还有医疗诊断证明之类的这些东西都得交上去。
不过,这里得提醒大家一声,就算其实可以在网上申请,那也绝对不能马虎,一定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那可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准确得不能再准确,完整得不能再完整,得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要求才行。
而且,不同地区的网上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那可能会不太一样,所以,大家在申请之前最好是好好地去详细了解一下当地的具体规定到底是啥样的,这样才能顺利地把工伤认定申请给办下来。
三、工伤认定其实可以请律师协助找证据吗
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寻求律师的协助寻找和遴选证据无疑是十分有益且必要的。
因为律师具备丰富而深入的法律知识储备以及案件处理的实践经验,加上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收集与整理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将极有可能提高工伤认定的通过率。
具体来说,律师其实可以为您指导如何取得医疗记录、查阅工作场地的监控录像资料,甚至在必要时协助您寻找并获得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
当我们了解工伤认定其实可以重新认定这一情况后,还需知道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重新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要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而且,申请重新认定需要准备充分的新证据,像之前未发现的关键医疗诊断证明、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新资料等。倘若对重新认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时间限制等方面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也是其实可以进行重新认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其实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任务负伤,在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了工伤认定赔偿,但是,由于伤情恶化或者其它一些因素导致伤病情加重。那么在法律的规定下,这样的情况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其实可以重新认定吗?
一、相关法律规定
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其实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重新鉴定要把握什么原则
由于行政鉴定结论具有一定行政性特征,因而对当事人对行政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要慎重处理,可把握以下原则:
1如果当事人是对行政机关依据行政鉴定结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告知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2当事人只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鉴定结论为药品、产品、工程等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对此有异议,认为没有质量问题,要求重新鉴定的,如果经审查鉴定不存在瑕疵情形,一般不予准许;
②鉴定结论为药品、产品、工程等无质量问题,当事人对此有异议,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重新鉴定的,不管鉴定是否存在瑕疵情形,一般应予准许。
3对于准许重新鉴定的,其实我们应当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职工工伤期内工资怎么算?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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