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争取什么赔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导读: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可寻求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依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补偿,超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得半个月工资补偿。若因用人单...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争取什么赔偿
导读: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可寻求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依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补偿,超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得半个月工资补偿。若因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等致被迫解约,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争取什么赔偿
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您通常其实可以寻求经济上的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部分,其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根据您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若您在该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仅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您的劳动报酬,甚至是没有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下,导致您不得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您还享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至于赔偿金的标准,则是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为准。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事宜具体如下:
当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比如说,劳动者工作了3年零5个月,那就是按照4年计算,每满1年就支付1个月的工资;
要是工作了6个月多但不满1年,同样按1年算,支付1个月工资;
要是不满6个月,就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12个月期间的平均工资。
倘若用人单位出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比如,按照前面的例子,经济补偿是4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8个月工资。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遇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当劳动者遭遇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时,需要明确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若存在一些违法情形,就会导致这种结果。
像是未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那样,为劳动者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又或者是没有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还有未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此时,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并且要妥善保留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证据,比如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记录、未缴纳社保的凭证等,以及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等。
在这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劳动者是其实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来计算;
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我们明晰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争取什么赔偿后,还需关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问题,它可能会因工作年限、月工资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另外,证据的收集也至关重要,像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记录、未提供劳动保护的证明等,这些都是争取赔偿时有力的支撑。倘若你对赔偿计算的细节或者证据收集的方法还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没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劳动者给予薪资的;例如已经过了约定时间还有没有发放工资,劳动者有加班行为却没有加班应得到的报酬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帮助企业人员上缴社会保险费的,例如企业根本没有上缴或者上缴的金额很明显的少于国家所规定的金额的,这些都属于没有为工作人员上缴社会保险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被强迫解除劳动合同有下面几个情况:
1.劳动者做工作的企业,没有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所达成一致的提供一些用于劳动情况下的正常的行为;例如逼迫员工不得不“放假”、“停止工作”,这些其实可以看成单位没有根据规定向劳动者做出劳动的行为。
2.没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劳动者给予薪资的;例如已经过了约定时间还有没有发放工资,劳动者有加班行为却没有加班应得到的报酬等。
3.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帮助企业人员上缴社会保险费的,例如企业根本没有上缴或者上缴的金额很明显的少于国家所规定的金额的,这些都属于没有为工作人员上缴社会保险费。
4.企业向工作者要求的自身所制定的规则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予以支持的,这样会减少工作者的权益;例如有正当理由加班却没有相应的薪资回报,没有通过单位同意就不能擅自离职的一些规定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表明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不被法律所认可的;这里大部分就是说当企业使用非正常、违法乱纪的行为,欺骗劳动者强行在打压其真实想法的请款下所签署或更改劳动合同的;企业将自身刨除在能够负法律责任的圈子以外,让劳动者得不到自身权利的;企业不无视法律规定,擅自规定的。
6. 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别的情况。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是由以上规定为理由想要结束雇佣关系的,要向劳动者所在公司进行告知。而且因为这些情况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的规定,是其实可以要求受到经济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