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处理(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效力如何)
导读:遇到与中介的合同问题别慌,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定中介忽悠之处,如价格、服务内容等。发现问题可与中介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则依据《民法典》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合同...
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处理
导读:遇到与中介的合同问题别慌,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定中介忽悠之处,如价格、服务内容等。发现问题可与中介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则依据《民法典》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合同条件,如重大误解、被欺诈等。符合条件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诉讼时要收集相关证据,总之要冷静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身权益。一、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处理
首先,别慌别慌。你得仔仔细细地去查看合同条款,把中介忽悠你的那些地方给确定下来,像合同价格是不是不太合理,服务内容跟当初约定的是不是不一样之类的。
要是你发现合同有问题了,就其实可以跟中介好好商量商量,让他们修改修改。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其实可以根据《民法典》里面关于合同效力以及可撤销的那些规定,来判断一下到底符不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比如说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被欺诈这些情况。
要是真的符合撤销条件,那你就其实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这个合同。在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像中介忽悠你的那些证据,合同的文本等等,这些证据能很好地支持你的诉求。
总之,不管遇到啥情况,都要冷静冷静,不能慌慌张张的,得赶紧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给保护好。
二、卖房被中介忽悠签合同能申请撤销吗
若卖房时被中介忽悠签合同,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关键在于你需有证据证明中介存在忽悠(欺诈)行为,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能显示中介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误导你签订合同。同时,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我们的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诉讼、仲裁途径主张撤销合同。
三、卖房被中介忽悠签合同能主张无效吗
若卖房时被中介忽悠签合同,要主张合同无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一是中介以欺诈手段,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二是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您或他人合法权益;三是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若只是一般的忽悠,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合同并非必然无效,但可能构成可撤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自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我们的建议您收集好能证明被中介忽悠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再结合合同具体内容,进一步分析判断是否符合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
当遇到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处理这一棘手问题时,我们要清楚后续还有诸多要点需关注。比如,即便合同已签,若能证明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合同效力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此时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另外,若合同部分条款显失公平,在合理期限内也有机会进行调整。卖房过程复杂,若您对合同的撤销流程、证据收集要点,以及显失公平条款的判定标准等仍有疑问,别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效力如何
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效力一般是自始无效的。在买卖关系中,其实很容易出现欺诈的情况,而在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然也就会被认定为欺诈合同。结合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方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效力如何?
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一:房地产分离出卖由于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要同时进行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的时候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则其实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的时候,需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三: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是属于无效的行为。
合同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欺诈手段
一主体欺诈
1、 冒名欺诈
具体是指买卖一方当事人假借他人名义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欺诈方式,主要表现为利用各种手段取得被冒名企业的有关文书甚至印鉴,或者采取伪造、变造他人印鉴的方式,以他人名义实施诈骗活动。
2、 虚构主体欺诈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明,或者假的营业执照骗取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骗取购房款、定金等钱款的方式。有些骗子甚至采取付高额回扣给相关业务人员,诱使其签订合同,从而实现骗取货款或货物的目的。
3、 借“名”欺诈
该方式主要针对的是一些不正规的经济公司而言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履约能力较差或根本无履约能力的主体通过挂靠一家名气较大的公司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采取合营形式以取得使用大企业“名声”的便利,从而大肆行骗。
二标的物欺诈
这类欺诈方式主要表现为出售方在买卖合同标的上做手脚,主要是:
1、 虚构标的物
出售方其实并没有可供出卖的标的物,也没有获得标的物的现实可能性,同样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但是却采用各种手段制造其有履行能力的假象,从而使购买方掉入陷阱。
2、 品质欺诈
出售方在合同中故意使用含糊、模棱两可的词句,对标的物品质作不清楚甚至不利于购买方的表述,或者故意隐藏标的物的瑕疵,使购买方陷入其设置的合同圈套。
3、 出售无权处分的财产
出售方将他人之物,或者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出卖给购买方,使购买方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而蒙受经济损失。
三索赔欺诈
1、利用违约责任欺诈
该方式的表现形式会因当事人是购买方还是出售方而有差异。买方的手段主要是在标的物品质、履行时间、方式等上面做手脚,诱使出售方订立其根本无法依约履行的买卖合同,然后以卖方违约为由而主张其赔偿违约损失。
出售方的手段则主要是订立各种不利于购买方主张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如对违约请求的时间进行限制,从而使购买方无法及时提出异议或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内提出请求而遭受损失。
2、利用违约金、定金欺诈
与上一种方式相似,当事人一方故意诱使另一方订立其根本无法履行的合同,从而利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获取利益。
合同欺诈不见得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此时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满足了合同诈骗罪的入罪条件和入罪标准,因而不能轻易的将合同欺诈认定为合同诈骗。而在欺诈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上面,若并未构成犯罪,那就不涉及刑事责任,主要的是民事侵权责任和违法行政责任两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