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开发过程中的土地补偿问题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在景区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征收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被征收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具体操作时,...
在景区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征收过程中,应当...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征收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被征收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具体操作时,应首先进行土地调查,核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然后依据市场价格评估土地价值,并与被征收者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一旦达成协议,就需支付相应的补偿费;如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征收
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并采取措施减少对其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本law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1、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
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
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
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 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即以村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修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收到的不同意见或举行听证的情况,应当认真研究,确需修改的进行修改,公告期满后将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 4、办理补偿登记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补偿的落实与监督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景区开发过程中的土地补偿问题
在景区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征收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被征收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具体操作时,应首先进行土地调查,核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然后依据市场价格评估土地价值,并与被征收者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一旦达成协议,就需支付相应的补偿费;如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征收
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并采取措施减少对其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和附着物,应当依照本law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关于贵州景区开发动迁如何补偿的问题
要看您这边的景区开发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1、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
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
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
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 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即以村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修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收到的不同意见或举行听证的情况,应当认真研究,确需修改的进行修改,公告期满后将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 4、办理补偿登记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补偿的落实与监督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补偿安置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