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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在成立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更多内容由小编为你整理了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详细内容,欢迎浏览了解。

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在成立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网友询问:

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龚迅律师解答: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更名区别于合同变更,公司更名实际上签订主体以及权利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而合同变更则是在不改变主体的前提下,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属于合同内容的变化。比如: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金额或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

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的变化。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龚迅律师解析: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新的公司法人会继承之前公司权利义务,之前签订的合同自然也是有效的。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性的参股、接管或兼并。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它一直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

公司收购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公司股东变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照原样履行就行,没有补偿。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也没有补偿。这种情况应重新签订合同,但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龚迅律师简介

龚迅律师,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二十年律师执业经历,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擅长提供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务、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亦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对刑民交叉案件有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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