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预售商品房转让要注意什么)
导读:房产交易后一月内,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登记。接通知后,双方带齐户口本、身份证、印章等,缴纳相关税费,...
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导读:房产交易后一月内,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登记。接通知后,双方带齐户口本、身份证、印章等,缴纳相关税费,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发房产卖契给买方,房产证须双方协同办理。如无法亲自办理,可授权他人代理并出具委托书。完成后,买方持房产卖契三个月内在房屋所在地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经审核后领取房地产权证。一、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首先,房产交易双方在完成房屋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必须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的登记手续。此过程中,交易双方务必准备好其身份证件、户口簿册、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证件及资料。
其次,一旦交易所发出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交易双方应及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印章等必备物品,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契税及印花税费用。此后,便可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在此阶段,交易所将向买方分发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须由交易双方协同办理。若因特殊原因,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无法亲自办理买卖过户手续与产权登记事宜时,可授权他人代理办理,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最后,在完成买卖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持有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卖契,于三个月内在房屋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申请过程中所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拥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以及《面积计算表》。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验证之后,买方即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最终正式合同吗
并不是最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我们所提及的正式合同,实则应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才是所有房地产交易中最具权威性和规范性的合同形式。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尽管也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之一,其标的却是尚处于建设过程中的房屋,本质上相当于买卖双方签署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其实可以理解为此类合同其实更接近于定金合同。在所有类型的商品房销售行为当中,唯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被视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的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预售商品房转让要注意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预售商品房转让要注意什么,预售房抵押具体要求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预售商品房转让要注意什么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其实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其实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
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其实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
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其实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其实我们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
二、预售房抵押具体要求
1、预售房抵押的条件是:
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
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
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2、预售房抵押的条件是:
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必须有效。
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无效。
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
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合同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
这种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