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导读: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满足小区入住率50%以上,物业交付后两年内入住率超30%,第三年可设立。流程包括联名申请、审查筹备、起草文件、核实身份、审核候选、召开大会...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导读: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满足小区入住率50%以上,物业交付后两年内入住率超30%,第三年可设立。流程包括联名申请、审查筹备、起草文件、核实身份、审核候选、召开大会并选举代表。选举后30天内需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代表需热心公益、有责任感和组织能力。一、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所要求的条件包括:
首先,所涉小区的入住率需满足50%以上这样一个标准;
其次,物业在首次交付之后的两年内,必须要有超过30%的住户实际入住;
另外一点是,物业在首次交付之后的第三年,才具备了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关于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其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要求有五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或者由建设单位进行发起,并向相关地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收到书面申请之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其进行审查,若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准许其筹备组建业主大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需要起草并公布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在内的文件,并在此过程中,向所有业主征集为期七天的意见反馈。
4.筹备小组需要核实每一位业主的身份信息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选举权利,然后把这个结果以公告的形式传递给所有的业主。
5.筹备小组还需要进一步审核业主委员会候选成员的资格,该工作其实可以通过自荐、业主联名推荐或是筹备小组自行审议等方式实现。这些候选成员名单必须在经过公示七天之后,再向所有业主征求意见。
6.最后,筹备小组必须在三个月内向所有业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且在会议前十五天,将所有事情的细节内容都要通知到每位业主,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及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各项事宜。参加此次业主大会的代表们需对相关文件进行审议和表决,选举出那些能够引领业主委员会走上正轨的优秀代表。业主委员会新成立时,需要在选举完成之日起的三十天之内,向税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同时,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成员应该具备热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较强的责任感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我们的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我们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我们的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我们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业委会成立物业合同自然终止合法吗
若业委会得以正式成立,则原有物业服务合同无需立即终止,除非有特殊情况需重新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在业委会的组建过程中,首先需要由至少五位业主联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启动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随后,由居委会将该申请转交给筹备小组进行处理。筹备小组负责组织业主们自行推荐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并在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后,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对相关章程及管理规约进行投票表决。
最后,由筹备小组进行计票并公布最终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其实我们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先决条件为该小区在全部住户中达到至少50%的入驻率。在此基础上,如果小区在物业正式移交完成之后的两年之内能够实现超过30%的入住率,那么便可视作达到了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资格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在第三个年度开始着手进行相关的筹备工作。具体的流程包括了发起联名申请、对筹备工作进行严格审查、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核实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筛选出合适的候选人以及最终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进行选举。在选举结束后的30日内,必须将选举结果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对于当选的代表而言,他们需要具备强烈的公益意识、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成立筹备小组。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3)业主委员会选票;
(4)业主代表选票;
(5)业主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7)业主委员会章程;
(8)业主公约;
(9)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由此可见,只要是物业交付面积找过建筑面积的50%以上,就其实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往往是业主自发组织成立的。业主代表向街道办提出申请后,会成立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选择业主委员会成员,经审批通过过,就其实可以挂牌成立了。以上就是小编总结归纳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能给广大业主朋友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