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发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几种(开发商可能的欺诈行为有哪几种)
导读:律师收费标准为计时或计件付费。计时收费为每小时200-3000元。计件收费则先收取1000-8000元基础费,再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进收费。标的额5万以下免...
起诉开发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几种
导读:律师收费标准为计时或计件付费。计时收费为每小时200-3000元。计件收费则先收取1000-8000元基础费,再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进收费。标的额5万以下免费,5万至10万收8%,10万至5000万逐渐减至5%至0.5%。最终收费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起诉开发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几种
依据计时付费模式所制定的收费标准如下:每小时收费范围为人民币200至3000元。依照计件付费方案,律师事务所将事先向客户收取1000至8000元作为基础费用,然后根据诉讼案件中各环节的总和金额分段进行累计收费。当争议标的额小于或等于50,000元时,律师收费全免;若大于50,000元且小于或等于10万元,律师收取冲突标的金额的8%作为服务费用;其他相应的区间依次为:5%直至2%;在最后一个阶段,即争议标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者,律师则仅收取0.5%的服务费用。
然而,律师的实际收费标准仍需根据客户对案件的独特需求、所需证据的质量以及具体的事件经过、双方争论的关键点以及涉及到的争议标的金额等多项因素综合考虑后加以确定。详细数额应与选聘的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在此基础之上作出最终协商决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其实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什么材料
针对于逾期未履行交货义务的投诉,我们我们的建议您准备以下相关材料以便于诉讼进程的进行:
首先是能够有效证明您与此纠纷有着直接联系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关于商品房交易的详细合同条款也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购房者支付的所有购房费用(如现金付款或转账记录)的收据或发票同样不可或缺;同时也请提供与此交易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以及能够清楚展示房屋交接实际时间的证明;为了能更具体地了解损失情况,购房人应准备支出损失的证据;
最后,房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也是至关重要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本所律师的代理费用通常采取计时或计件两种方式进行支付。按照计时方式计算,每位律师每小时的服务费在200元至3000元之间浮动。而采用计件方式,委托人需先行支付律师团1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基础费用,然后再依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按照相应的比例逐步递增收费。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以内的案件,我们将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若标的额介于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收取8%的代理费用;当标的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时,我们会按照一定的比例逐步降低收费,直至降至5%至0.5%为止。然而,最终的收费金额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律师团队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开发商可能的欺诈行为有哪几种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等等。一、开发商可能的欺诈行为有哪几种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二、何时开发商要双倍赔偿
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其实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实践中,商品房销售欺诈主要存在于预售阶段,而现在商品房预售模式的盛行,买受人购买的都是期房。在期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买房时所获取的信息很少,大多都只能通过通过开发商的宣传、介绍来选择,并且开发商都处于强势地位,所以很容易因为信息不对称受到开发商的欺骗,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