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续签是N还是N+1(不续签是n还是n+1)
导读:员工合同到期后,雇主不续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连续签署多份合同后不再续约,属非法终止,需支付双倍“2N”。代通知金适用于雇主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
到期不续签是N还是N+1
导读:员工合同到期后,雇主不续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连续签署多份合同后不再续约,属非法终止,需支付双倍“2N”。代通知金适用于雇主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告知,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未提前告知但合同已到期则无需支付。一、到期不续签是N还是N 1
首先,当员工与雇主之间首次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倘若雇主选择不再与之续约,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亦称为“N”。
其次,若当事人之间已连续签署了多份劳动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合同期满,但雇主仍决议不再续约,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非法终止,此时,雇主必须按照法定比例,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补偿额为“2N”。
至于代通知金制度,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员工与雇主的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雇主单方面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未能提前30日书面告知员工其将要解除合同。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形,雇主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度作为代通知金。
第二种情形则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到期不续签合同大病有哪些
(1)对于参与到具有职业病危害风险岗位的工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在离职之前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经诊断或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职业病病患的人在康复期或观察期末;
(2)在当前雇佣场所患有职业病或因为工作受伤而被明确判断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员工;
(3)无论是因为患病还是因工作导致伤害,只要处在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的,都属于我司所关心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当员工与雇主之间首次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倘若雇主选择不再与之续约,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亦称为“N”。
其次,若当事人之间已连续签署了多份劳动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合同期满,但雇主仍决议不再续约,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非法终止,此时,雇主必须按照法定比例,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补偿额为“2N”。
至于代通知金制度,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员工与雇主的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雇主单方面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未能提前30日书面告知员工其将要解除合同。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形,雇主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度作为代通知金。
第二种情形则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来赔偿N加1的标准,即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待遇,不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工资,不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我们在遇见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n+1的问题时其实可以参考本文内容。一、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n+1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加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提前通知,所以,经济补偿不存在N加1问题。且所谓的1是作为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公司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不再续签,已尽通知义务,是不可能再额外给1个月工资的。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有哪些?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续订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四、迟延履行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催告解除。根据合同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并不是特别重要时,及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是合同目的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他规定一个宽限期。债务人在该期限届满的时候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第3项内容解除合同;
2、及时解除。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上特别重要,债务人如果不在此期限内履行就达不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债权人其实可以不经过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公司不续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来赔偿N加1的标准,即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待遇,不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工资,不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我们在遇见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n+1的问题时其实可以参考本文内容。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