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导读:公司员工总收入包括六大要素: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工资及节假日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员工的劳动工资。需要明...
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
导读:公司员工总收入包括六大要素: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工资及节假日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员工的劳动工资。需要明确的是,经济补偿金并不属于这六大要素之一,因此不应被纳入劳动工资的正式组成部分。一、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
公司员工总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构成要素:
首先是计时工资;
其次为计件工资;
再次则是奖金的发放;除此之外还有津贴以及补贴两项后勤补给;针对加班以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所产生的额外薪资,也被纳入其中;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其实可以明确地指出,经济补偿金并未列入我们所探讨的劳动工资的正式组成部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将以员工的应发工资为基准,而非实际发放的工资。经济赔偿的月薪乃是依据职工所获得的工资总收入来评定,其中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与公职补助等所有货币性质的收益来源。若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是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低于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则将以该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若员工在受雇期间的工作时间尚不足以达到十二个月,则将自行计算其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薪酬。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应发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公司员工总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构成要素:
首先是计时工资;
其次为计件工资;
再次则是奖金的发放;除此之外还有津贴以及补贴两项后勤补给;针对加班以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所产生的额外薪资,也被纳入其中;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其实可以明确地指出,经济补偿金并未列入我们所探讨的劳动工资的正式组成部分。
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属于。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一、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一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二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我们的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其实还是比较多,而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有的人认为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其实要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之后双方确实是协商一致解除了,这样的情况下单位仍旧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