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工资是否发放(可不可以放弃留置权)
导读:工资之债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职工为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但在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职工并没有合法...
留置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导读:工资之债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职工为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但在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职工并没有合法的占有企业的任何动产,所以留置权其实我们应当不适用于工资。一、留置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工资之债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职工为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但在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职工并没有合法的占有企业的任何动产,所以留置权其实我们应当不适用于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该款是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该规定参照了刑法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
二、留置期间工资怎么发
在执行留置措施期间,被申请人应停止领取工资待遇,并按照原先基本工资标准的75%来计发生活费用,其役龄也将不再累计计算;纪检监察部门在进行审查和核实之后得出结论,如果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此案,而且被申请人并未受到任何的纪律处分,那么他将其实可以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并且对于审查过程中因此原因而被扣发的工资也应该予以补发;留置是指,纪检监察部门为调查涉及到严重职务违法、甚至严重职务犯罪行为的被处罚者可能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将其带到某个特定场所,主要目的在于逼迫他们积极配合调查研究,以便能够更明确地查明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其实我们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其实我们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其实我们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其实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其实我们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其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工资之债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职工为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但在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职工并没有合法的占有企业的任何动产,所以留置权其实我们应当不适用于工资。
可不可以放弃留置权
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其实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其实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违反法律规定,则构成非法留置,属于侵权,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在一些债务关系中,对于留置权,人们基本没有什么了解。而留置权是否一定需要呢?可不其实可以放弃留置权呢?在不知晓其中的知识的情况下,往往会引发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问题。那么什么是留置权?能否放弃留置权呢?假如放弃留置权,那么放弃留置权风险是什么呢?律图为您解答。
一、留置权
留置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可动资产,前提是债务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此情况之下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留置债务人一些相关财物,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依照《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等依法都其实可以拥有留置权。
留置权是民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说修理厂修理你的汽车,如果你没有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利临时占有你的汽车不还,直至你偿还修理费为止。
二、债权人其实可以放弃留置权吗?那风险又有什么?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其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认了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担保法》司法解释进一步作出了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权。该解释107第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
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其实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其实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实我们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允许当事人预先排除留置权的行使正是基于这一理由。
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违反法律规定,则构成非法留置,属于侵权,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
本文第一部分从留置权的基本定义出发,为读者有对留置权的概念的理解,方便解读文章;第二部分提出了“债权人其实可以放弃留置权吗”以及风险是什么,也同时为读者解答了该问题,让人明白放弃留置权风险。该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侵权事件,需要接受制裁的。更多知识请联系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