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久(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长时间)
导读: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导读: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3、工伤与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一、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条件与范围:
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3、工伤与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4、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以及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或者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6、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7、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性吗
首先,需明确的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通常在三个月上下浮动。其次,对于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事宜,一般在工伤医疗期限宣告结束后方才展开实施,但若医疗期间尚未覆盖完全却仍为工伤职工的病情划定到了相对稳定的阶段,那么此类状况下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亦可纳入处理范围。另外,由于个体差异和对人体的不同损伤程度导致其留下的致残影响存在巨大差异,医疗期限的设定自然也会相应调整,故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最佳时机也会因人而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其实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材料以及鉴定时间都是工伤鉴定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的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要是工伤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进行鉴定的话,那么就需要自己承担不利后果。究竟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呢?律图小编为你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伤残等级的方式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在15日内其实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
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
4医疗病历材料。
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工伤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紧接着就要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需要在60日作出相关鉴定结论。如果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不服的话,则其实可以在15日内提出重新进行鉴定。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内容,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