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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导读: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满1个月未获员工明确回应,以及终止非全日...

导读: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导读: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满1个月未获员工明确回应,以及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在这四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在劳动者无任何过失情况下,用人单位决定结束用工雇佣关系时,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必要之经济补偿。

然而,在终结劳动合同时,有如下几种情况并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一,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届满后,企业选择以原水平或是提升劳动合同原有标准继续该合同的续订事宜,但员工对上述提议不予回应并拒绝签订新合同的;

第二,对于已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福利或者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而言,企业有权利结束与他们的劳动合同;

第三,自雇佣开始之日起不足1个月之时,若企业已递送了正式书面通知却仍未得到员工对此的承包意向书或劳动合同的签署的;

最后,当企业决定终止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关系时。

以上便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最常见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终止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若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而事先给予劳动者至少一个月之通知时,该项义务可不须履行;

然而,若无法依规提前一个月向劳动者发布辞退信息,则须按照法律规定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来支付相应数额。

换而言之,此处所提及之“通知金”,表明了当用人单位决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结束之际,应预先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之通知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合同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主要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何种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由于合同到期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由于劳动者原因的则不需要支付。

一、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主要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何种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由于合同到期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由于劳动者原因的则不需要支付。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 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其实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其实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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