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续签吗(劳动合同续签几次签无固定期限)
导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不需要续签,因为它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关系在法律没有规定解除的情况下会一直有效。但当工作环境、职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了保障双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续签吗
导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不需要续签,因为它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关系在法律没有规定解除的情况下会一直有效。但当工作环境、职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需要就变更内容进行深入协商,并可能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新的劳动关系条款。这种灵活性确保了合同的适应性和双方权益的平衡。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续签吗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一般是无需进行续签的。原因在于此类合同的特殊性质便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终止时限,在法律未明文规定解除的情况面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将持续保持不变。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之下,例如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场所等方面产生了深远且巨大的变革之时,有可能需要重新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如经双方商讨之后共同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关系,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法理规定,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遵守法律义务;然而,如果仅于用人单位单方作出决断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此时,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劳工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明确表示,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进行评判,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正常工资的原则来向劳动者支付。在此基础上,对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参考一年年资进行计算;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半年者,则给予半个月正常工资的补偿。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属直辖市、设置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个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需参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其获得经济补偿的年数不得超过十二年。此条中所提及的“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而第八十七条则述明,当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无固定期限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主要因素为劳动者在本企业内实际工作年限及其相应的薪资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劳动者在本企业内工作的年限而言,每届满一周年就会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换言之,若劳动者在本企业内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下,将被视为已服务一整年;而当劳动者在本企业内的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时,则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基础上,我们所提及的“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未设定明确的终止时间,通常无需续签,劳动关系在法律未规定解除前持续有效。然而,当工作环境、职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障双方权益,需就变更内容深入协商并可能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新的劳动关系条款。这样的灵活性确保了合同的适应性和双方权益的平衡。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第3次续签合同时需要续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员工有重大过错,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任何工作,诸如此类的情形,公司就不需要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其实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上,相对来讲公司是比较被动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必须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及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