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的步骤包括哪些(清算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导读:劳动争议处理一般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首先,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未成...
劳动争议处理的步骤包括哪些
导读:劳动争议处理一般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首先,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未成功,或双方不愿调解,就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其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劳动争议处理的步骤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流程通常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这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进行直接且深入的沟通交流,以寻求达成共识的可能。如果协商无果或者无法达成满意的协议,接下来其实可以考虑申请调解,具体来说,其实可以向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协助解决纠纷。
然而,如果调解也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或者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就必须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如果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其实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原则上不能绕过仲裁而直接进入诉讼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通常分为几个步骤:首先,双方应优先尝试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高效的方法。若协商无效,可申请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调解。若调解未果或双方不接受调解,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的是,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不能直接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关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仲裁程序加以解决。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其实我们应当遵循“仲裁优先”的原则,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先经过仲裁机构的审理和裁断,只有对于仲裁裁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具体来讲,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受到了实际损害并认为自己享有相应权利之时(通常是指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起算,必须在1年内将劳动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此期间内(亦称仲裁时效期),如果未及时主张自身权益,则可能会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程序设定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各类理应存在且扮演重要角色的机构主要包括了以下三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首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一种内部调解机制,其运作方式相对灵活便捷,程序设计也更为简洁明快。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法定的仲裁机构,其仲裁程序遵循着严谨的规范要求,同时还须遵守一定的规则与时限。需要明确指出,仲裁乃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必经前置环节。最后,人民法院作为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其程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调证据审查及法律适用的精确性。在程序设置方面,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双方均有权随时选择终止调解程序;而仲裁则具备明确的申请、受理、审理和裁决流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至于法院诉讼,则需历经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等多个阶段,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总的来说,各个机构在其程序的性质、效力和适用范围上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劳动争议处理通常分为几个步骤:首先,双方应优先尝试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高效的方法。若协商无效,可申请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调解。若调解未果或双方不接受调解,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的是,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不能直接诉讼。
清算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清算程序一般是会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整理公司的财产清单,编织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清单;2、通知债权人进行登记;3、对产品进行估价,并且提出清算方案;4、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破产的清算程序一般是包含以下的几个步骤: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清算组其实我们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其实我们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其实我们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
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其实我们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
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法院会派遣由律师和会计师组成的清算小组进驻企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在保证员工的保障金、企业的债务以及税款其实可以还清的情况下分配剩余财产,如果不能的就按照比例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