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还会发工资吗(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
导读:女性职工怀孕后,依法享有工资待遇、孕期福利、医疗保障和休息权利。用人单位通常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因怀孕无法正常工作,比如需要产前休养,职工其实可以...
怀孕期间公司还会发工资吗
导读:女性职工怀孕后,依法享有工资待遇、孕期福利、医疗保障和休息权利。用人单位通常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因怀孕无法正常工作,比如需要产前休养,职工其实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待遇。一、怀孕期间公司还会发工资吗
在女性怀孕期间,遵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其相应薪酬待遇。怀孕女性依法享有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孕期福利、医疗保障以及休息权利等方面。通常情况下,若孕妇具备正常工作能力,则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既定的薪资标准予以发放。然而,若由于怀孕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务,例如需要进行产前休养,此时亦可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怀孕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孕妇员工处于特殊保护时期,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员工在接触对职业病具有潜在风险的岗位时,如未完成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或正处在疑似职业病诊断及医学观察阶段;
(2)劳动者若在本单位患上了职业病或者因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缺或部分失去生理功能;
(3)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4)女性员工处于妊娠、分娩或哺乳阶段;
(5)员工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达到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
(6)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以外,法律和行政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期间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女性员工身处孕期而面临所在公司的解散之际,其所享有的权益理应得到特别的保护与支持。第一,我们指出,若公司面临解散之命运,必须严格按照国内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给每位员工。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员工在当前企业从事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正处于孕期的女员工而言,除了上述经济补偿外,她们还其实我们应当享有“三期”(即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工资、生育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另外,在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应将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置于优先清偿的地位。若贵司未能依法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敬请您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工作证明等等。
怀孕女性享有法律规定的薪酬待遇、孕期福利、医疗保障及休息权利。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薪资标准发放;若因怀孕无法正常工作,如产前休养,可享受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待遇。
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
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员工在怀孕时需要按照平时一样的待遇发放工资,但一般用人单位都是按照底薪来进行计算的,具体情况下其实可以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来进行处理。一、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
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需要明确的是,怀孕期间工资是按照底薪计算,但如果病假的话,则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实际的消费水平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