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基数(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税法上有规定的税务处理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将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工作的累计年限,得到的平均值视为月工资、薪金收入,然后按照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基数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税法上有规定的税务处理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将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工作的累计年限,得到的平均值视为月工资、薪金收入,然后按照税法计算个税。如果工作年限超过12年,就按照12年来计算。另外,如果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等)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就其实可以免征个税;如果超出这个标准,就需要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单独计算个税。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基数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税务处理方式。具体而言,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收入需除以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累计年限,以此得出的商值则可视为个人每月应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依照相关税法,此种个人所得将按照公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然而,对于劳动者在同一企业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情形,将按照上限为12年的标准来计算工作年限数。
此外,当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各类补助费用),如果其金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之内,那么这部分收入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若超出这个范围,则不能纳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而是需要单独运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详细的税收计算。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其实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我国法律有明确的税务处理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需除以工作累计年限,视为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计算个税。超过12年工龄的,按12年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含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等)若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免征个税;超出部分需单独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高于三倍的,按三倍计算,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实践中,有的情况下单位出现了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先确定基数。那究竟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三、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清楚的知道,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此时需要实际参考该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而想要最终计算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则就要知道劳动者在企业实际工作了多少年限。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杭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