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开发商欺诈怎么处理(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
导读:当房地产开发商有欺诈行为的时候,消费者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有权利让开发商负责,比如退款、赔偿损失等。消费者...
商铺开发商欺诈怎么处理
导读:当房地产开发商有欺诈行为的时候,消费者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有权利让开发商负责,比如退款、赔偿损失等。消费者要快点收集证据,比如合同、交易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如果有必要,还其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保持公平的交易环境,保护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商铺开发商欺诈怎么处理
在面对房地产开发商施行欺诈行为时,我们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根据该法律规定,如果经营者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那么他们应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对所受损失进行双倍赔偿,而这个赔偿金额将等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
所谓“合同欺诈”,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故意掩盖或扭曲事实真相。
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主要有四种途径可供选择,即谈判、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其中,前两者是由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后两者则是由组织在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其实我们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其实我们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商铺开发商违约是否能退房
关于商铺开发商违约是否能够进行退货,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对于不愿意继续持有商铺的购买方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购入的商铺由于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而无法准时交付,或是在交付之后,经过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依然存在质量缺陷;
又或者是在商铺交到买受人手中后频繁出现各种质量问题,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居住环境;
最后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擅自将所售房屋出售给除购房人以外的第三方,或是将所售房产抵押给第三方等情况。
这时候,对于购买者而言,他们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协议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购买者能够证实卖方确实实施了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购买者同样拥有解除购房协议,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权利。
但是,如果购买者仅仅是出于个人主观原因产生了后悔不想继续持有的念头,通常情况下要想实现退货就显得比较困难。
实际情况是,当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时,其已经成为事实的法律行为,如果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却选择解除合约,那就实质上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其实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其实我们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商铺开发商违约交房怎么办
若贵方作为商铺购买者遇到开发商晚于约定房屋交付日期的违约行为,贵方可参照购房合同之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内有关接纳房屋以及违约责任等各个条款的详尽规约。假设开发商确实已经构成了违约,您其实可以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解决方案,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实际损失等等。倘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其实可以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提出投诉,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此外,您也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相关证据,以便证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以及您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法院通常会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裁定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房地产开发商实施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应坚决捍卫自身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赔偿损失等。消费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等,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让我们携手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捍卫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
1、出售现房,以次充好或者对购房者隐瞒房屋的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2、以一般的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3、明知道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但还是欺骗购房者进行公开销售。4、利用广告等媒体,对出售的房屋做虚假宣传。5、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一、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其实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二、如何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
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
1、行为的手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
2、行为的后果。
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其实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行为的主观方面。
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例外情况。
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其实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其实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其实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购房的过程中必须要小心注意开发商可能出现的欺诈行为,因为一旦有这些行为,那么必然就会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算之后其实可以进行维权,但维权之路也是比较艰辛的。开发商可能出现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直接跑路的情况,就有可能造成购房者钱、房两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