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导读:劳动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几种方式。一般先由双方直接沟通,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其实可以请第三方调解机构来协助调解。调解也不成,或者...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导读:劳动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几种方式。一般先由双方直接沟通,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其实可以请第三方调解机构来协助调解。调解也不成,或者协议没被履行,那就得申请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可不是随便就能跳过的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其实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通常会采用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几个步骤来进行。首先便是协商,此时劳资双方需直接进行沟通协调,以期能妥善解决彼此间的纷争。若经协商无法取得圆满结果,便可启动调解程序,请求由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以促成问题的妥善解决。如若经过调解亦未能达到满意效果或签署了调解协议却未予履行,则可申请进入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仲裁乃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其实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有一项法定的时效期间规定,即一整年。该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明确认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进行了算起。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进行仲裁申请并不受限于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制约;反之,如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则须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应的仲裁申请。请务必留意,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通常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处理劳动纠纷通常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首先通过协商,劳资双方直接沟通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启动调解,由第三方调解机构协助解决。调解不成或协议未履行,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1、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2、确定成本项目。3、设置有关成本和费用明细账。4、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并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一、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1、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确定成本项目。
3、设置有关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4、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并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
5、归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予以分配,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6、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是进行成本核算的关键。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目前,企业常用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其实我们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其实我们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种产品的成本。
4、对于月末未全部完工的产品,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二、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其实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