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有哪些(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导读:遇工伤,单位应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逾期未报,劳动者或其亲属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待工伤确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定级。据级别计算赔偿,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导读:遇工伤,单位应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逾期未报,劳动者或其亲属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待工伤确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定级。据级别计算赔偿,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全程需妥善保存医疗记录、合同等证据。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在遇到这类情况时,首先,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提交,则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于一年之内自行提出相应申请。在此之后,需等待相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确认。一旦被确认为工傷,接下来便可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确定伤情的严重程度及残疾级别。
最后,依据所确定的伤残级别,我们将进行相应的赔偿金额计算。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实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医疗记录、劳动合同等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会有好久
就工伤索赔之待遇而言,从法律角度我们其实可以将其分为两类:
已加入工伤保险的情况以及尚未加入工伤保险的情况。
然而,这两种分类在时间限制方面却不尽相同。
为了确保索赔人权益的充分保护,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以下对两种情况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当涉及到已加入工伤保险的索赔时,我们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在于时效性的问题。
根据现有法规,用人单位须在员工遭受意外损害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这段时间窗口内,如果用人单位按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所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及其他相关款项,都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对于那些尚未加入工伤保险的情形,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其申请仲裁的人权有效周期为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司法时效的计算起点应该是自受损方知晓或是其实我们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刻开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有哪些要求
请求工伤补偿的全套程序如下所示:首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0天起,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向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采取行动,那么工伤职工或其最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在遭受事故伤害当天开始算起的一年以内,直接向该部门提出申请。接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针对工伤认定开展全面调查,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在收到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决定。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待伤势稳定之后,便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给出鉴定结论。最后,依据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我们将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并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展开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其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此期间,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等等。
遇工伤,单位应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逾期未报,劳动者或其亲属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待工伤确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定级。据级别计算赔偿,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全程需妥善保存医疗记录、合同等证据。
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并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其实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申请工伤赔偿程序的相关知识,包括了申办工伤的程序、申办的条件以及申办时需要的资料。工伤赔偿的申请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工伤赔偿的数额也是一个其实可以浮动的项目,律图小编我们的建议您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委托律图律师,帮助您争取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