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方法有哪些(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怎样解决问题)
导读:如果出现了纠纷,那咱双方应该先自己商量着解决。要是实在商量不下来,再去找当地政府处理。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归乡镇级以上的政府管;单位之间的争议,归县级以...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方法有哪些
导读:如果出现了纠纷,那咱双方应该先自己商量着解决。要是实在商量不下来,再去找当地政府处理。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归乡镇级以上的政府管;单位之间的争议,归县级以上的政府管。但是在政府处理之前,可不能改变土地的使用现状哦!要是对政府的决定不满意,那当事人其实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30天内,向法院起诉。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方法有哪些
首先,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先行自主协商并寻求妥善解决途径,通过平和且友善地交流协作来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当地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处理。
对于涉及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机关团体及单位间产生的纷争,均由所在乡镇级别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而针对单位之间的争议,则需由县级以上级别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在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展开处置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
如有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构成主要分为两大类别:
即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指特定的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取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该土地并获取相应报酬或收益的权利。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而言,大致包括了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各种各样的途径,而通过有偿手段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其实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资、抵押及继承等操作流程。
相比之下,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其核心旨意便是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由其使用人和所有人依法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提高土地效益,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权利保障。
依据中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我们将土地概念分为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他用途用地等五个类别。
在我国,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极为广泛,不仅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还涵盖了广大的农民群体和每一位有志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普通公民,甚至于三资企业同样有权通过符合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主体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其实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土地所有权打官司怎么判
关于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前述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的属性、起源地、登记注册的证书文件及其凭证,同时了解争议方各自的诉求与提供的证据资料。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城市地域的土地资源归国家全权掌控;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土地,除了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均为集体所有。若涉及到土地的确权纠纷,法院将对土地的历史变迁、登记状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对于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一方,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然而,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方面的争议,则会依据相关的承包合同、流转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总而言之,土地所有权诉讼事例的判决结果,必须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以确保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纠纷双方应首先自主协商解决,若不成则由当地政府处理。个人或个人与单位间的争议由乡镇级以上政府负责,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处理前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不服政府决定的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书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办法有哪些
关于纠纷处理的我们的建议:首先,大家其实可以尝试协商解决。这种方式简单快捷,还能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协商不成,也不要着急,其实可以向政府申请裁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纠纷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个人间或涉及机关的纠纷,由乡级或省级政府处理;而机关间的纷争则需要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来解决。如果对政府的裁决不满意,也别灰心,在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你其实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大家其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希望这些我们的建议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办法有哪些
首先考虑以双方协商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这种方式较为温和并且简便快捷。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提交相关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于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机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矛盾,由所在地级别相对较低的乡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而涉及到两个或多个机关单位之间的纷争,则应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面解决。如对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构成主要分为两大类别:
即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指特定的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取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该土地并获取相应报酬或收益的权利。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而言,大致包括了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各种各样的途径,而通过有偿手段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其实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资、抵押及继承等操作流程。
相比之下,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其核心旨意便是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由其使用人和所有人依法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提高土地效益,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权利保障。
依据中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我们将土地概念分为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他用途用地等五个类别。
在我国,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极为广泛,不仅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还涵盖了广大的农民群体和每一位有志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普通公民,甚至于三资企业同样有权通过符合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主体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其实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土地所有权打官司怎么判
关于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前述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的属性、起源地、登记注册的证书文件及其凭证,同时了解争议方各自的诉求与提供的证据资料。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城市地域的土地资源归国家全权掌控;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土地,除了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均为集体所有。若涉及到土地的确权纠纷,法院将对土地的历史变迁、登记状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对于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一方,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然而,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方面的争议,则会依据相关的承包合同、流转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总而言之,土地所有权诉讼事例的判决结果,必须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以确保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我们的建议先协商解决纠纷,简便快捷。协商不成,可向政府申请裁决。个人间或涉机关纠纷,由乡级或省级政府处理;机关间纷争由省级及以上政府解决。对裁决不满,可在决定通知后30日内向当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