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合同到期是员工找用人单位还是用人单位找员工)
导读: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啦,通常有两种办法来处理呢。一种是双方一起商量着把新合同给续签了,厉害的话还能弄成那种没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呢。另一种呢,就是用人单位按照...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导读: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啦,通常有两种办法来处理呢。一种是双方一起商量着把新合同给续签了,厉害的话还能弄成那种没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呢。另一种呢,就是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合法地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啦。要是有服务期的约定,那劳动者就得乖乖服务到服务期结束哟;要是劳动者不愿意,那就得把没履行服务期的培训费用给返还回来(这里说的培训费用可不包括岗前培训的费用哦)。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方法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通常情况下将会出现以下两种可能的处理结果:
1.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甚至其实可以建立起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选择单方面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同样是合法的行为。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就服务期达成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则需要继续为该单位提供服务直至服务期届满为止。若劳动者拒绝继续履行服务义务,则需向用人单位返还其在未履行服务期间内所获得的所有培训费用(但不包括岗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范围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雇主方提请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且不续签合同,那么雇主要承担对该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义务。实际操作中,此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工作年限而定,工作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该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如要求续订无限制性劳动合同等,雇主却予以否定,这种行为即构成违法,需要向相应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其次,若劳动者本身不想再继续该劳动关系,除非他或她以雇主所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有所降低为理由,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将无法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劳动者来说,他们还有领取更多赔偿金的可能性。当劳动者个人的月薪水平高于其所属地区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时,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雇主需按照此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字支付经济补偿。并且,最高可支付的金额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当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结束时,从法律角度来看,该行为本身并未要求雇主需提早一个月向员工进行告知。但是,若作为雇主一方有终止连有效期合同之意向的话,则应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段合理的时间向员工传达这一决定,以期能够尽可能地减少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而对于员工来说,倘若其自身并不有意愿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同样也没有必要提前告知雇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新合同,甚至可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若存在服务期约定,劳动者需继续服务至期满;若拒绝,需返还未履行服务期间的培训费用(不包括岗前培训费)。
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
工伤职工若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虽然此时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会终止,但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也是需要对工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补偿,主要涉及到两方面,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不同地区规定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其实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一、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
二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其实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受工伤都是意外事故,但之后怎么处理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来讲就是很重要的。毕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作为用人单位肯定要负责。但有些时候事情都还没有处理完,发现劳动合同期限到了,这种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受伤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