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呀,通常要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来解除合同,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像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把合同解除啦,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呀,通常要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来解除合同,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像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把合同解除啦,或者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像劳动者胜任不了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行这类情况)。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哟。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依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要给雇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雇员协商解除,或依第四十条解除(如雇员不胜任工作等),应按雇员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赔偿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员工工作时长,满一年付一月薪,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月薪。“月薪”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 12 个月收入平均数。若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合同,要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平均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中,“平均工资”指合同起止期间十二个月内所有工资收入均值,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计算时以应得工资为依据,扣除税和社保。工作不满十二月按实际月份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被30-50元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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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案情】
陆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004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 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 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陆某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为公司员工陆某还其实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发放的津贴1000元;技术部经理可享受季度奖金。陆某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 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2005年8月,陆某向公司提出应引进技术设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料总经理认为陆某在公司面临困难时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带领技术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却给自己找借口,当即要求人事部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 2005年9月11日,人事部向陆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称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事部坚持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工资和津贴才作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而陆某认为提成奖金、所有的津贴、住房补贴都是自己的收入来源,而且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的合计,而不应扣除税收和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05年1月15日,陆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计算了陆某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中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资及各类补贴、津贴5411.8元、提成奖金合计67,399.7元已扣税、防寒和高温津贴2000元,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其实我们应当为11,195.11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实际向陆某支付了 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其实我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其实我们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提示】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其实我们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其实我们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