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工费如何计算(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
导读:赶工费用的计算原则是这样的:要是建设单位有赶工的需求,那施工方就得支付相应的费用啦。得先确定好原本规定的工作日天数以及实际完成的进度情况,如果实际工作的天...
赶工费如何计算
导读:赶工费用的计算原则是这样的:要是建设单位有赶工的需求,那施工方就得支付相应的费用啦。得先确定好原本规定的工作日天数以及实际完成的进度情况,如果实际工作的天数比规定天数缩短了20%还多,就其实可以支付赶工费用啦。这些费用包含了夜间工作时的餐饮费用、照明费用,还有因为效率降低所受到的影响费用,以及超出计划使用和运输的模板和支撑材料的费用等等。一、赶工费如何计算
赶工费用的计算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提问中的赶工期请求究竟由何方发起。如果这是建设单位即业主正式提出的需求,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施工方需要为满足这一要求付出相应的赶工费用。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工程的总体方案以及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来确定预期完成该过程所需的既定工作日天数。
然后对比当前已实际执行完成的工程进度情况。若实际所用工作天数相较于原计划缩短了20%以上,便其实可以考虑向施工方支付相应的赶工费用。在这些费用之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诸多方面:诸如工人在夜晚工作时的额外餐饮费用、额外的照明设施使用费用、以及照明设备与灯具费用的分摊部分,此外还包括因夜间施工导致效率稍有下降带来的影响,同时也包括模板及其支撑材料使用量超出预定计划的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二、赶工费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赶工费通常属于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一项费用。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视其性质而定。
如果赶工费是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中,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可享受减免政策)。
若赶工费是单独开具发票,可能会被视为劳务报酬等,适用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照相应税率纳税。
需注意的是,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因地区、具体业务情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处理。
三、赶工费的法律依据及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方面,赶工费通常基于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赶工条款及费用计算方式,应依合同执行。如无约定,一般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赶工可能会导致施工方成本增加等,赶工费可涵盖因赶工产生的额外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及合理利润。
计算方式通常为:计算因赶工而增加的各项直接费用,如加班工资、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再加上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和合理利润。具体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行业标准确定。例如,加班工资按加班时间乘以加班人员日工资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夜间施工的工程量乘以相应费率等。需注意的是,赶工费的确定应合理、公平,避免引发合同纠纷。
赶工费用计算原则:若建设单位提出赶工需求,施工方需支付相应费用。确定既定工作日天数与实际完成进度,若实际工作天数缩短20%以上,可支付赶工费用。费用包括夜间工作餐饮、照明费用、效率降低影响、超出计划的模板及支撑材料使用及运输费用等。
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
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其主要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一、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
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
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其主要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
二、工程赶工费的分类
1、合同工期压缩导致的赶工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规定的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些体育比赛场馆项目要求在预定的比赛日期前交工,一些教学楼项目要求必须在规定的开学日前完成的,由此就产生了赶工措施费问题。
2、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赶工
施工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发包方又要求该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完工的,这些情况主要有: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图纸以及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或因设计错误,影响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其实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