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调整后依然无效时,雇主是其实可以变更合同的,但要提前告知劳动者。要是遇到合同订立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雇主就需要和劳动者...
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调整后依然无效时,雇主是其实可以变更合同的,但要提前告知劳动者。要是遇到合同订立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雇主就需要和劳动者一起协商来变更合同条款。如果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雇主就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之后才其实可以解除合同。一、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不佳,即使经过相应的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然而在此之前,必须提前告知劳动者相关事宜。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初,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原有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之后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劳动者过错,如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二是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三是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但需注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正式用工提前30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立即解除,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
三、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通常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除非符合法定情形。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若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同意变更,后续双方可能因变更后的条款产生争议,需依据变更后的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总之,用人单位应谨慎对待劳动合同的变更,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且培训调整无效时,雇主可变更合同但需提前告知。遇合同订立基础重大变化,雇主需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条款;未达成一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后,方可解除合同。
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根据劳动法进行变更合同以及双方协商后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一、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二、劳动合同变更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属于续签吗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
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
4、续签合同是再次签订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签订合同,将来或许受二次合同后再签合同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变更合同期限既满足双方在期限上的约定,又不受第几次合同的限制。
5、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几次合同限制,原则上可采用续签合同,按规定续签合同期限必须两年以上。而变更合同期限则不受必须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其实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变更合同期限。
6、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其实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报酬原约定仍然维持不变,继续履行。
为了更有效的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也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做出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后,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对方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