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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已经第三次开庭离婚能离吗)

导读:劳动合同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相关法定情形,续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除主动要求订固定期限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

导读:劳动合同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相关法定情形,续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除主动要求订固定期限外...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已经第三次开庭离婚能离吗)

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

导读:劳动合同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相关法定情形,续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除主动要求订固定期限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属违法终止。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月,有工资上限及年限限制,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一、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合同,这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经济补偿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

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照一年来计算;

若不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为准,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第三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若第三次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以下是相关法律情形及我们的建议。

从劳动法律层面而言,可能会牵涉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宜。

倘若劳动者已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那么公司不续签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其计算标准是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满六年及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第三次合同签完一年后被辞退赔偿多少

首先需明确辞退的缘由。

倘若为公司违法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已签三次合同且工作一年后被辞退,若合法解除且满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或许需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不符合上述无固定期限情形,则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因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而被辞退,则无赔偿。

当我们了解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后,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那月工资具体如何界定呢?还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劳动者该通过怎样合法有效的途径去维权?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要点。若你对第三次合同不签后的经济补偿计算细节、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第三次合同不签了怎么经济补偿(已经第三次开庭离婚能离吗)

已经第三次开庭离婚能离吗

第三次开庭应该是能够判决离婚的,但这并非是绝对的。因为,民事官司当中一审也有可能就开庭审理三次的,开庭审理的次数跟提起诉讼的次数两者之间不冲突的。在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当中,一审和二审一共加起来的开庭审理的次数可能就会多达好几次。

一、已经第三次开庭离婚能离吗?

1、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会判决离婚.

2、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其实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 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

第三、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

只有把握住事实,又掌握有关法律,才可能胜诉。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的提问做出适当的辩论。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因对方的言语而恼怒,切忌在法庭大闹。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因为题中的第三次开庭也有可能是在一审的时候就一共开庭了三次,所以,也有可能一审时根据当时的情况就并没有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不判离婚不是根据开庭审理了几次来决定的,如果证据不充分,其实可以说就很有可能拉长整个民事官司的时间,毕竟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官司还需要同时对财产的分割等这些问题作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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