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违法法规强行终止;仅雇主单方行使撤销权的合法解约;正式职工提前终止关系。合法解约可能因协商一致、员工辞职面对恶劣工作条件、报...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违法法规强行终止;仅雇主单方行使撤销权的合法解约;正式职工提前终止关系。合法解约可能因协商一致、员工辞职面对恶劣工作条件、报酬问题、身体条件变化或合同信息重大变更。在企业经济困难导致裁员时,只要程序合法,不属于违法解除。一、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境:
首先,当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而强行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就是所谓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劳务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由雇主单方面行使撤销权,停止劳动合同执行,这种情况被视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提前终止非正式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合法操作。
接着,当用人单位利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劳动者继续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劳动者薪金或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此时,劳动者辞职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提供劳动报酬和劳动环境上出现问题,比如一直拖欠加班费或支付的薪酬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者被认定为患病或因非工伤原因无法完成原来的工作,甚至不能适应其他用人单位推荐的职位,也会遭遇合法分手。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当事人的身体无法承受原本的工作强度或者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职责,经相关机构认定后,裁员并不是违法举措。
另外,当劳动合同签订之初使用的数据或信息发生很大改变,以至于原有的合同无法继续,且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法重新制定合同条款,这种情况下的结束劳动合同同样其实可以被视为合法。
最后,若用人单位面临破产困境,需要对公司业务进行缩编,或是因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导致劳动力负担过重,不得不进行人力资源调整,这种情况下的裁员并非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非法解聘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非法解除劳务合同时存在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备案于企业行为规范中的解除劳务合同义务被扭曲的情况;
(2)在得到利益相关者统一意见后,用人单位存在违规行为解除劳务合同的做法;
(3)为了提前终止实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手段;
(4)用强制、恐吓等非法方式,甚至非法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是用人单位可能采取的措施之一;
至于没有依照劳动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或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同样会诱导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
(5)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待遇和劳动环境的约定也是用人单位可能有的违法表现形式;
(6)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超出合理范围的加班费乃至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给员工;
(7)劳动能力受损且未能通过身体检查,证明还有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的能力,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进行解除;
(8)当劳动者的职业水平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或者调整了其工作岗位仍然都无法胜任,那么用人单位也有权利做出解除决定;
(9)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势出现了重大变故,致使原定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在与当事人协商无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其实可以根据依法变更后的情况来解除所对应的劳动合同;
(10)如果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清算的困境,必须进行强制整改或者因为生产经营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运转以致需要裁员,在此情况下,他们也有合法的途径来解除劳务合同;
(1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用人单位遭遇破产或者解散的不利境地,也需要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侵犯,依法公示并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要解聘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其实都是有权利的,但不管是哪一方进行解除,这个时候如果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自然属于违法解除,肯定是要做出赔偿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解聘劳动合同都有哪些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其实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毕竟法律中更多的是对劳动者利益作出了保护,因而也就更多的对用人单位的行为做出了限制。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涉及到的赔偿金一般都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