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是什么行为(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导读:有一些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会选择借名买房,也就是用别人的名义买房。还有一些人为了得到低价房或者优惠,比如集资房,会和员工达成私人协议,以员工的名义买房,然...
借名买房是什么行为
导读:有一些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会选择借名买房,也就是用别人的名义买房。还有一些人为了得到低价房或者优惠,比如集资房,会和员工达成私人协议,以员工的名义买房,然后由出资人全额支付房款,最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报酬。这种做法在市场上很普遍。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存在很多风险,比如出资人无法控制房屋的实际使用和处分,名义购房人可能会擅自处分房屋,或者因为名义购房人的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查封或者强制执行。因此,我们的建议大家在进行借名买房或者其他类似交易时,要谨慎考虑,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和后果,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房产中介机构,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一、借名买房是什么行为
在近年来推行的自住型住房限制购买政策实施以来,许多原本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士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这一资格。
尽管他们能够签署房屋买卖契约,却无法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产交易和所有权变更手续。
为了实现购房的愿望,有些购房者选择采取所谓的“借名买房”策略,即将自己的名字登记在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友的名下,而实际上购房所需的全部资金都由自己承担。
这种行为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通过借名买房的方式,购房者其实可以规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购房政策。
在限购政策实行以后,购房者必须满足特定的资格要求才能购买房屋。
然而,如果实际购房者不符合这些资格条件,那么利用他人的资格购买房屋就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其次,购房者可能希望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房产,并且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待遇。
例如,对于某些单位建设的集资房来说,其售价通常低于市场上的普通商品房,因此对于那些经济实力不足以购买商品房的员工而言,借名买房成为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这类集资房通常仅向本公司员工销售,因此购房者往往会与该员工达成私人协议,以该员工的名义先行签署购房合同,然后由购房者全额支付房款,同时还需额外给予该员工一定的报酬。
待集资房的房产证颁发后,再按照先前约定的条款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借名买房是否可行
在非必要情况下,大部分购房者都会避免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
因此,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广大消费者尽可能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购置房产。
然而,倘若在确实面临困难且别无他选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借名买房策略,那么当事人务必要关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在实施借名买房策略前,务必对相关政策和法规有清晰的了解,确保这样做不触犯国家或地方性的政策性禁忌,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因违反政策导致的产权获取问题;
其次,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规范要求,签署严谨的书面协议。
为了将这种借名购买房产的行为同借款合同区分开来,具体协议内容需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权益关系,并尽可能地邀请第三方予以现场见证;
再次,针对双方就借名买房事宜展开讨论以及签订协议过程中的所有证据,包括邀请见证人、开展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均应予妥善保存;
此外,还须留意保管购房所需的各项文件,如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款记录等)、购房发票以及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资料,这样一旦出现任何争议,能够迅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三、借名买房是阴阳合同吗
“借名买房”与“阴阳合同”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彼此。所谓“借名买房”,乃是指一些实际购买房屋者因为种种原因,他们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来完成购房事宜。而“阴阳合同”往往特指合同协议各方透过划定两份以上,但所含内容互异的合同,其中一份用于内部管理,另一份则对外公开使用的行为。实际上,当我们提及“借名买房”时,可能会出现为了躲避相关政策及税收等因素而签署两份价格有所区别的合同的情况,那时这种方式便有可能被视为是阴阳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借名买房”都必然牵涉到阴阳合同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借名买房”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名义购房人可能会改变主意,或者该行为被判定为无效等等。而一旦“阴阳合同”被揭露出来,相关的当事人可能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我们其实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采取这类既复杂又充满风险的操作手法。
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不满足条件者常采用此法。同时,为获低价房和优惠,如集资房,员工间常达成私人协议,以员工名义购房,全额支付后过户,并支付报酬。此做法普遍存在于市场。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而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