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哪些阶段(合同订立程序包括什么阶段)
导读:工伤争议处理通常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步骤。协商就是双方自行商量,解决争议问题。调解其实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也其实可以找第三方机构帮忙。仲裁则是由劳...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导读:工伤争议处理通常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步骤。协商就是双方自行商量,解决争议问题。调解其实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也其实可以找第三方机构帮忙。仲裁则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做决定,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其实可以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仲裁并不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哦。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工伤争议处理环节通常涵盖了四个环节,分别为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步骤。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通过自行对话交流以寻求争议的妥善解决。调解这一环节,既可能在企业内完成,也有可能由第三方中间机构负责调解工作。至于仲裁环节,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最终由该委员会做出公正决断。若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有权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仲裁乃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过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进入诉讼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其实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规定是多少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含义,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由于某些法定事由的发生导致已过去的时效期间丧失其效力,从该事由产生之日即中断点开始,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均视为仲裁时效的中断,即原已经过的时效期限统一作废,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计时:第一,一方当事人以友好协商、提出调解请求等多元化方式,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其应有权益;其次,一方当事人采用向相关机构投诉、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讼、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或申请支付令等多种途径,寻求权利救济;最后,当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履行相应义务时,也将引发仲裁时效的中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劳动争议事例而言,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被设定为一年。
工伤争议处理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四个环节。协商是双方自行对话解决争议。调解可在企业内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满意可向上级法院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合同订立程序包括什么阶段
合同订立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般情况下要约合同跟签订的合同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情况下,就是新的要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友好的达成一致协议就其实可以。合同的签订方式不仅仅是纸质的,还其实可以是口头形式的。一、合同订立程序包括什么阶段
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我们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其实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四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五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六登记形式
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合同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在没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合同就是废纸,但是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合同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也是赔偿的依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家尽量签订纸质合同,这样在有法律纠纷的时候,会给自己带来很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