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在出租期间转让房子是否需告知承租人(出租的房子是否可以出售)
导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享有出售或抵押其已出租房产的权利。然而,在处置上述房产时,业主必须先向租户发出适当的通知,并确保通知的时间限度为合理范围之内。这是因...
出租方在出租期间转让房子是否需告知承租人
导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享有出售或抵押其已出租房产的权利。然而,在处置上述房产时,业主必须先向租户发出适当的通知,并确保通知的时间限度为合理范围之内。这是因为,当业主欲出售房产时,租户具有优先购买权,即在相同条件下,租户有权优先获得租房居住的权益。一、出租方在出租期间转让房子是否需告知承租人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享有出售或抵押其已出租房产的权利。然而,在处置上述房产时,业主必须先向租户发出适当的通知,并确保通知的时间限度为合理范围之内。这是因为,当业主欲出售房产时,租户具有优先购买权,即在相同条件下,租户有权优先获得租房居住的权益。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出租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算与核算
关于固定资产租赁中所涉及的折旧费用,通常会依据资产特性,按照3至5年的长周期逐步折旧并且均匀地分配至每个月来加以估算和核算。这个费用会被归入另一个重要的财务科目——其他业务成本之中。
固定资产所包含的项目繁多复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日常工作以及生活中频繁接触的物品,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中央空调、保险箱、考勤机、办公桌椅、食堂炊具以及员工宿舍内的各类设备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固定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者拥有自由处置自己已经出租出去的不动产资产的权利,包括进行销售或者抵押等行为。然而在此过程中,具备此项权利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要先给予租户一个正式且合适的通知,并且要保证发出的通知不会超过合理的期限要求。之所以需要遵循这样的程序,主要原因在于,对于任何希望出售自己房产的房主来说,其租客都应该拥有优先于他人的购买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其他买家和租客同时对该房产表示出购买意愿,那么租客将有资格优先获得继续租赁该房产的机会。
租赁合同到期不让续租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一、租赁合同到期不让续租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预留给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会自动续签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租房的续签合同有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其实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其实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3、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6、合同的解除权;
7、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其实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虽然是续签合同我们的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导致很多人没有能力去购买房屋,因此为了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和工作就只能选择租房来解决目前的住宿问题。而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需要注意自己的租房的合同,合同的内容要详细的了解才能不被房东坑,保障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