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评上怎么报医药费(工伤认定后评不上伤残怎么办)
导读: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可向本办提交费用以获补偿。我们将审核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要求。若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我们将与协...
工伤没评上怎么报医药费
导读: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可向本办提交费用以获补偿。我们将审核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要求。若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我们将与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一、工伤没评上怎么报医药费
当您成功申请到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便可向我们的办公室提交相关费用,以期能够通过审核,获得相应的补偿。在审核环节中,我们会重点关注是否满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要求。若您的费用仍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我们会与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其实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没恢复自己去上班
在员工遭遇工伤其间,只要其身体状况逐步有所恢复,便可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中来。倘若员工受到工伤,不得不暂时停止他/她的工作以接受相关的工伤医疗时,同样有权享受休息时间,而这其中,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稳定,并且由所属公司按照月份进行发放。关于停工留薪期限方面,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12个月;但是如果员工的伤势较为严重,或者条件特殊以至于需要进一步延长的话,那么最长亦不得超过12个月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成功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之后,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向本办事宜提交相关的费用请求以获取相应的赔偿金。在此过程中,我们会严格审查这些费用是否完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标准。如果经过核实,所提交的费用确实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所涵盖的支付范畴之内,那么我们将会与事先达成协议的合作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处理。
报工伤医药费怎样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一、报工伤医药费怎样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d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其实我们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其实我们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其实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