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企业合同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导读:确认劳动关系得提供重要证据呢,像工资的凭证呀,像工资清单或者转账的流水啥的;还有工作的证件,像工作证、服务证之类的;以及招录的信息,像登记表、报名表等;另...

导读:确认劳动关系得提供重要证据呢,像工资的凭证呀,像工资清单或者转账的流水啥的;还有工作的证件,像工作证、服务证之类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导读:确认劳动关系得提供重要证据呢,像工资的凭证呀,像工资清单或者转账的流水啥的;还有工作的证件,像工作证、服务证之类的;以及招录的信息,像登记表、报名表等;另外考勤记录也不能少,再有证人的证言也很关键。把这些证据综合起来用,就能证明劳动者所处的工作环境,还有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啦。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事实性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提供如下几种关键性的证据材料:工资发放的相关凭证或者记录,诸如工资清单、银行转账流水等;从事具体岗位所需具备的各种有效工作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等;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过程中的“登记表”以及“报名表”等招录信息;详细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与该事件有关的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以上这些证据材料的综合运用,其实可以有力地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所处的工作环境以及与其之间的管理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及所需资料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看以下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需资料通常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资料可从不同角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单一资料认定。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三、认定劳动纠纷赔偿应提供哪些证据

认定劳动纠纷赔偿需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二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工资数额及支付情况;三是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时间、岗位等;四是社保缴纳记录,可佐证劳动关系及企业应尽义务;五是离职证明,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表明离职原因;六是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用于因工受伤赔偿的认定;七是证人证言,如有知晓劳动纠纷情况的同事可作证。这些证据可从不同方面支持劳动者主张劳动纠纷赔偿,增强其诉求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确认劳动关系需提供关键证据:工资凭证(清单、转账流水)、工作证件(工作证、服务证)、招录信息(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及证人证言。综合运用这些证据,可证明劳动者工作环境及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提供。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

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到某一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质量和数量给付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特性其实可以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讲,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为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人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作为用人单位的产品。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在于,后者劳动者所具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其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第二,劳动关系是一种具有显著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因此,尽管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多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或无主体间的从属性。

第三,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工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立法认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与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同等的权利。从立法沿革来看,法律上赋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更多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相关拓展阅读

劳动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由谁提供

... 导读:确认劳动关系得提供重要证据呢,像工资的凭证呀,像工资清单或者转账的流水啥的;还有工作的证件,像工作证、服务证之类的;以及招录的信息,像登记表、报名表等;另...更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