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需要向单位索要哪些东西(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违法吗)
导读:离职时,要向原单位要这些东西哦。得把《辞职审批表》填好并提交上去,还有《工作(资料)交接清单》也得弄好交过去。另外,得申请拿到《社保权限转移确认函》,这个...
辞职后需要向单位索要哪些东西
导读:离职时,要向原单位要这些东西哦。得把《辞职审批表》填好并提交上去,还有《工作(资料)交接清单》也得弄好交过去。另外,得申请拿到《社保权限转移确认函》,这个很重要呢。同时,还要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给要过来。这些文件在离职流程里那是必不可少的呀,有了它们,咱们离职才能顺利过渡,也能更好地保护咱们的个人权益呢。一、辞职后需要向单位索要哪些东西
离职后需向原雇主索要的重要事项
离职之后,您应该向原雇主索取以下物品:
第一,辞职申请表。通常情况下,公司都会设置一个辞职申请表格用以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申请表先经本部门领导批准,随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再次流转至财务部门核实收支信息,最终经过主管副总经理以及董事长盖章签名方能正式生效。此申请表需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给出相应的批注及评价,无论是“同意”二字抑或是其他详细描述,其目的皆在于说明员工在各部门无任何财务亏欠或工作尚未完结之事。
第二,工作资料交接清单。在离开公司之前,诸如工号牌、移动硬盘、工作制服与相关文档等个人资产皆需归还给用人单位并签署相应的交接清单。此种手续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许多企业或以此为由扣留员工薪资及经济补贴。
第三,社保转移许可证。一旦决定离职,医保账户随之并需要进行业务迁移。若您即将投入新的职业生涯,则必须将医保关系及时转入新单位。原有单位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开具社保转移许可证。
第四,离职证明文件。鉴于此份证明是新入职机构要求的必备材料之一,故在离职之际务必拿到一份完美无缺的离职证明。这份证据会直接影响您未来的职业发展轨迹,因此我们的建议在撰写相关草稿时全力以赴,力求表达出经过深思熟虑的综合素养在新的岗位上能够胜任且易于管理的良好形象。
第五,书面劳动合同。类似情况在某些企业常有发生,即在员工签署完毕后,口头承诺公司将统一盖章并回收,然而待申请者交还之日却神秘消失不见踪影。对这种不规范行为,辞职申请之时最好索要一份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辞职后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辞职后保障自身权益可从多方面着手。首先,要注意保留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是主张权益的重要依据。其次,若单位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并支付相应赔偿。再者,离职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保留交接记录,避免因交接问题引发后续纠纷。如果单位在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设置障碍,如扣押证件等,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返还。总之,辞职后要保持警惕,及时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辞职后单位应补偿哪些权益?
辞职后单位应补偿的权益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等。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注意的是,以下情形辞职单位无需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补偿条件的等。
总之,单位是否应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及离职原因等综合判断。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
离职时,需向原单位索取以下文件和材料:填写并提交《辞职审批表》和《工作(资料)交接清单》,申请并获得《社保权限转移确认函》,并索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些文件是离职流程中必不可少的,确保顺利过渡并保护个人权益。
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违法吗
可能违法。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由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其实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若不符合,可适用治安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一、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违法吗
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由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其实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若不符合,可适用治安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不属于。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是不同的,拾得的遗失物失去了原来的主人,这一行为没有使别人受损,而不当得利则是一种使他人利益受损同时自己获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有关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若是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造成遗失物的灭失,则因标的物的灭失使所有人基于此标的物的所有权丧失,进而无法再行使物权请求权,只能得依不当得利之债行使债权请求权或得依侵权之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他人遗失的财物时,拾得人其实我们应当将该财物返还给权利人,无法通知或不知道权利人的,则应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可见拾金不昧、路不拾遗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行法律所要求遵循的行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