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主要包括什么(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哪些)
导读:劳动争议诉讼主要涵盖这些方面哈。像是确定有没有劳动关系啦,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呀、履行啦、变更啦、解除和终止啦,以及对员工的除名、单位的辞退和员工的辞职、离...
劳动争议诉讼主要包括什么
导读:劳动争议诉讼主要涵盖这些方面哈。像是确定有没有劳动关系啦,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呀、履行啦、变更啦、解除和终止啦,以及对员工的除名、单位的辞退和员工的辞职、离职这些事儿。另外还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像社保、福利方面的事儿,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的情况,劳动报酬的多少,工伤医疗费的支出,还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之类的。这些都是劳动争议诉讼会涉及到的重要方面呢。一、劳动争议诉讼主要包括什么
劳动诉讼核心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协议的制定、履行、变更、解除,及员工离职手续。还包括工时、休假规定,社保福利,技能培训,劳动安全,薪酬,工伤补偿和经济赔偿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必经劳动仲裁,未经仲裁不得起诉。仲裁时效为一年,自权益受损知晓之日起算。诉讼需明确被告、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司法途径,其核心准则包括: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提起诉讼时要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起;并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
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哪些问题带来帮助。一、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而依法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其实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其实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