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导读:在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中,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主要看解除的原因。要是雇主按照法律规定并且合理地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啦。这个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员工的...
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导读:在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中,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主要看解除的原因。要是雇主按照法律规定并且合理地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啦。这个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来的,每满一年就算一个节点。如果未满一年但超过了6个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足6个月呢,就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一、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在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赔偿标准是一项重要的调整所在。对于此问题,我们需要区分对待的是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若雇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或者第四十一条的相关条款进行合理的解除行为,则需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这个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该员工在原本单位的服务年限而言,以12个月为一个节点进行划分。如果该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一年但是超过6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计算;而如果在单位工作时间还不足6个月,则需要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新劳动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有哪些
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特定条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内及时作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决定,否则视为符合。
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法依规进行,以避免法律风险。
三、新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某员工在单位工作5年,月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其经济补偿金为5×3000=15000元。
在现行劳动法下,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关键在于解除原因。若雇主依法合理解除,须支付经济赔偿金,计算基于员工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节点。未满一年但超6个月按一年计,不足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上述规定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方法表述太原则,许多具体操作办法,还有待国务院或劳动保障部去规定。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全额工资相加后计算的月平均工资。所谓全额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等。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