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法律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导读: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跟纠纷类型有关哦。通常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呢。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时效期间。要是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因...
劳动纠纷法律诉讼时效是多久
导读: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跟纠纷类型有关哦。通常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呢。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时效期间。要是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可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仲裁啦。一、劳动纠纷法律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因性质不同而异。一般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悉权益受损起算。若因拖欠工资产生争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终止后,劳动者须在一年内提出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纠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中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首先,单位或职工一方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其实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申请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中工伤赔偿的申请期限一般为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能会延长。例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遇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会相应顺延。总之,要及时把握申请期限,避免因超过期限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因纠纷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其实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劳动争议的诉讼, 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 劳动争议的诉讼, 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关于劳动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与条文,为您提供关于劳动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的参考。
第一,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而该规定第四条同时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因此,常见的劳动争议诉求比如欠发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都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劳动报酬范畴,因而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但是,《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工资支付台账其实我们应当至少保存二年。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超过两年以上的工资台账已无保管的义务,因此在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发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自仲裁之日起往前追溯超过两年的劳动报酬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第二,不属于劳动报酬的常见诉求,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等,则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即自劳动者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实践中主张权利常指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之日。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虽然带有工资两字,但是双倍工资仅是一项带有惩罚性质的支付请求,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最多只能支持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
第四,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样带有工资两字,但司法实践中,未休年休假工资一般被认定为福利而不属于劳动报酬,故也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其实可以集中安排,也其实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此,劳动者请求当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原则上从次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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